【凤凰新闻社】中泰涉外法律人才理论与实务交流培训班——中泰民商法和数字经济法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4/06/07 11:15:59
中泰涉外法律人才理论与实务交流培训班
——中泰民商法和数字经济法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凤凰新闻社讯【黎群 黄庆红 江春红/文】
为进一步推动中泰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培育国际化、专业化、复合型法治人才队伍,深入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5月20日,由广西民族大学主办、广西民族大学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承办的“中泰涉外法律人才理论与实务交流培训班”——中泰民商法和数字法专题研讨会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创新创业学院文科综合楼19楼1905报告厅顺利举办。
中泰民商法专题研讨——共建优良法治营商环境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以《〈民法典〉的精髓和要义》为题,指出《民法典》的颁布对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和传承发展中华法系优良传统具有深远意义;泰国宋卡王子大学法学院格里萨叻·席萨旺副院长以《泰国税法》为题详细介绍了泰国典型税种及其法律规定;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文新教授以《新〈公司法〉的修订及其创新》为题,详细解读了新《公司法》中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现代化特色的规定;广西民族大学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黎群博士以《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创新》为题,对《民法典》的整体篇章结构和立法特色进行了讲解;泰国帕尧大学法学院乌东·安蒙萨功院长围绕《泰国劳动法》重点讲述了雇主和雇员之间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认定的相关问题。
现场与谈交流环节,泰国清迈大学法学院萨猜·吉纳翁副院长特别提到,在国际商事贸易纠纷中,如果是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纠纷,应当优先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泰国宋卡王子大学法学院旺威·坤帕塔隆副院长谈到,中泰两国在民法领域具有共通之处,如“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特色,该特点与泰国劳工法中对“劳动者保护”的立法规定很相似。培训班其他学员也针对中泰两国民商法领域的差异性规定踊跃提问,现场学习交流氛围浓厚。
中泰数字经济法专题研讨——服务数字经济交流合作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马长山院长以《数字法治的新范式》为题,围绕现代法治的物理基础、数字法治的信息重塑、法治范式的迭代转型展开讲述,认为法治范式迭代转型的核心是分析“中国式”数字法治道路与模式;泰国皇太后大学法学院育萨蓬·尼迪鲁吉洛副院长以《泰王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题,从个人信息的定义、使用例外、使用空间范围、相关法律主体等方面对泰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解读。
在与谈环节,泰国—老挝商业委员会乍杜隆·本纳主席指出,数字法治在中泰数字经济贸易中承担重要角色,数字信息发展为中泰两国经贸发展输送新鲜血液,未来应重点关注中国与东盟各国数字法治的衔接问题;泰国皇家赞助律师委员会前副主席绍瓦帕·萨坤隆威拉也指出,泰国立法机关正积极回应数字法治、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兴法律议题,本次培训班也为泰国立法专家加快完善泰国相关立法提供一些思路。
中泰民商法和数字法议题,作为中泰法治同行,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题,不仅关乎两国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更与我国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息息相关。本次培训旨在构建一个高端的国际交流平台,汇聚中泰两国法学精英与法律实务专家,共同学习并提升专业能力,实现“理论”与“实务”的深度交融。期望通过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能够拓展学员的国际视野,提升学员处理涉外事务的能力,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的顺利推进注入强劲动力,推动区域法治建设迈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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